![立法院今(28)三讀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」,鼓勵房東將房子委託包租、代管業者,... 立法院今(28)三讀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」,鼓勵房東將房子委託包租、代管業者,...](https://pgw.udn.com.tw/gw/photo.php?u=https://uc.udn.com.tw/photo/2017/11/28/2/4293103.jpg&x=0&y=0&sw=0&sh=0&sl=W&fw=1050)
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」,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,租賃市場將有五大面向的變革,包含租賃關係更有保障、爭議處理有管道等,是健全租賃住宅市場的重要里程碑。
內政部指出,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」的立法目的,是就住宅租賃市場目前存在租賃契約關係保障不足、糾紛處理不易、專業管理之缺乏、租賃住宅資訊不對稱等現況問題,研擬相關的解決措施。
而本條例也將產生五大面向變革,第一就是讓租賃關係有保障,現行爭議較多如押金上限與返還、出租人修繕義務、轉租關係、遺留物處理及出(承)租人提前終止租約等,都有明確規範。另也訂定應記載及不應記載事項,將租賃住宅市場相關契約關係全部納入規範,並要求刊登廣告的媒體經營者應負查證責任(如廣告面積、屋齡、樓層別及法定主要用途等),確保房客獲得正確的租賃住宅資訊。
第二、由政府輔導出租人或承租人組成非營利團體,藉由團體的互助機制,增加專業經營知識、提升糾紛處理技巧,使團體成為租賃雙方處理租賃大小事的得力幫手;同時提供相關通譯服務,以協助新住民處理租賃事務。
第三、讓爭議處理有管道,未來租賃糾紛送由直轄市或縣(市)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進行爭議調處時,免收調處費用,讓政府扮演公正專業第三人的角色,使糾紛處理更具效率。
第四、委託經營有利多,將鼓勵個人房東將房屋交由專業經營者代管或出租,以促進租賃住宅市場專業化,並減少可能糾紛。另提供房東所得稅、地價稅及房屋稅等租稅優惠,活絡租賃住宅的供給。
最後,讓專業服務有制度,租賃住宅服務業為許可行業,並要求服務人員應取得專業證照,另也要求業者應繳交營業保證金,以強化租賃住宅服務業專業能力及服務品質。
原文網址:https://house.udn.com/house/story/5886/28440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