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10-03 04:51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/台北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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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,提高房屋稅、土地稅、契稅違章稅額裁罰門檻,自2017年10月2日生效。

例如土地稅短匿稅額過去超過2.5萬元、在5萬元以下,按短匿稅額處0.5倍罰鍰,即日起改為超過3.5萬元、在7萬元以下罰0.5倍。

近年公告地價及房屋評定現值頻頻調高,財政部隨著調高裁罰倍數的違章金額,在土地稅違章部分,除了上述之外,新規定若是短匿稅額每案每年在7萬~10.5萬元者,則按短匿稅額處一倍的罰鍰,未修正前是5萬到7.5萬元;超過10.5萬元,裁罰二倍,未修正是違章超過7.5萬元裁罰二倍。

逃漏房屋稅,依房屋稅條例規定,裁罰所漏稅額兩倍以下罰鍰。

 

 

以一戶每年所核算稅額,修正後,若漏稅額在1.1萬元~5.4萬元,按所漏稅額處0.5倍罰鍰;在5.4萬元~32.4萬元,處0.7倍罰鍰;超過32.4萬元,處一倍罰鍰。

至於契稅,修正後,短、匿稅額每件超過1.3萬元~10.8萬元者,按短匿稅額處一倍罰鍰。超過10.8萬元者,處1.5倍罰鍰,但於裁罰處分核定前補報者,處1.2倍罰鍰。

原文網址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43/2736201?from=udn-ch1_breaknews-1-cate6-new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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