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10-11 17:37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╱即時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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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吳姓男子日前在知名網路平台上找到一間鍾意的房屋,即與林姓男子聯繫預約看屋,對方誆稱要到外地投資民宿,急著要賣掉房子,所以低價求售,吳帶著現金135萬到至該屋處所大門將訂金交給對方,事後林藉故閃人,吳苦等多時上樓查看,才發現該房間由1名男學生租賃中,才驚覺遭詐騙

台南市刑事警察大隊深入調查,另名蘇姓男子也在同一天、同一地點,遭同一名自稱為林先生在該租屋網上刊登相同手法,詐騙租金50萬元。這種詐騙手法,在台南市是頭一樁。    

台南市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長尤開欽表示,該名自稱林姓男子假冒屋主,與吳姓、蘇姓2名被害人面談時,戴口罩,向吳收了訂金135萬元,佯稱要把房子賣給對方,另向蘇收了租金50萬元,謊稱要把房子租給對方,然而,林收了錢後就不見蹤影。他強調,警方已鎖定特定對象,積極偵辦中。

吳表示,當天他帶著現金到該屋處大門,將訂金交給對方,對方稱要訂金拿上樓給太太檢視金額是否符合,後又下樓稱要出門接洽代書,請他在原地等候。他在大門外苦等多時,心覺有異便上樓查看,才發現該房間是有男學生租賃中,才驚覺遭詐騙。      

 

 

科偵隊提醒,購屋必要謹慎選擇及確認,千萬不要盲目購屋,定要提高警覺,避免落入陷阱。尤其,民眾對於房仲登載在網路或平面的資訊,可上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的「不動產經紀人專區」,確認房仲人員身分真偽。若購屋人直接與屋主接洽,應先要求看屋主的身分證、房屋和土地所有權狀等證明文件,購屋人一定要與賣方簽約「履約保證」或「價金保管」以保障交易安全,以防碰上假屋主和假屋主所申請的權狀而信以為真陷入陷阱。

台南市有民眾在知名網路平台上看上一間房屋,卻被假冒屋主詐騙租金上百萬元,警方已鎖...
台南市有民眾在知名網路平台上看上一間房屋,卻被假冒屋主詐騙租金上百萬元,警方已鎖定對象偵辦中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

原文網址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275108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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