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堂靖/新北報導
新住戶控仲介隱匿 求償敗訴
環保局接獲噪音檢舉,會派員到場利用儀器監測是否超過規定數值,圖與事件無關。(葉德正翻攝)

林姓女子以1350萬購入中和區某電梯大樓,入住後赫然發現社區內竟有4家卡拉OK,幾乎全天營業,住戶為此還組成「噪音自救會」,林女認為屋主與仲介隱匿資訊,求償123萬餘元;法院審酌卡拉OK非房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內應記載事項,且看房時林女應已察覺周邊環境,駁回請求。

住戶證稱吵得沒法睡

林女供稱,2015年7月經由仲介公司介紹,向楊男購買中和某住商大樓住宅,沒想到裝潢入住後,發現7樓、11樓、12樓都是卡拉OK,營業時間為晚上11時迄至清晨4時、上午9時至下午5時。

她質疑,楊男明知卡拉OK設立長達15年,卻隱匿不報,害她以高於市價200萬的金額購屋,憤而向仲介、屋主各求償110萬及13萬元。

呂姓住戶出庭證稱,住家隔壁就是卡拉OK,聲音吵得沒辦法睡覺,只好將小朋友的房間空下來,全家睡到其他房間,但生活品質還是大受影響,住戶因此組成「噪音自救會」Line群組,曾多次向管委會反映卻未獲解決,都是住戶自行向環保局檢舉。

前屋主駁業者未被罰

 

 

楊男則反駁,社區為住商混合大樓,所有商家都是合法經營的,卡拉OK業者迄今沒被環保局開過違規勸導單,顯示歌聲都在政府規定的52分貝內,尚且林女看屋時,正值業者營業時段,招牌也清晰可見,怎麼可能不知道?

新北地院審酌社區大廳照片,發現卡拉OK業者將店名、營業時間張貼於樓梯間,不難察覺,且林女未能舉證噪音已達不能居住的事實,加上卡拉OK非內政部頒訂定型化契約內應記載事項,駁回請求。全案可上訴。

(中國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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