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立時間:2017/11/10 17:30

五分埔商圈老舊公寓眾多,都更作業程序卻爆黑箱。資料照片

李昭玫/台北市民
 
針對日前上新聞的五分埔都更案,基地位在信義區永吉路、松山路、虎林街、虎林街59巷完整區塊內,總面積1,722坪,係位於五分埔商圈精華地段且其都更後產值逼近300億。都更作業程序爆黑箱,若非當事人親身經歷,外界無法得知其內情。台北市政府為行有利於實施者跑程序進度,恣意濫用行政裁量權漠視人民的權利,全然違背應保護市民財產的公僕職責!
 
位居精華區的五分埔都更案有反差而荒誕的都更事實如下:小代書成立100萬1人公司利用灌人頭充數,導致假多數決的結果是,多數實質地主被70個土地持分不到1坪的人頭地主霸凌至今,十多年來夜不成眠!
 
經20幾位地主循司法救濟,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獲取勝訴,但現仍在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。此案代書實施者卻急於辦理權利變換程序,以違法選配原則制約地主,剝奪地主選配權利,致使22位地主向都更處陳情2次。令人無法接受的是,都更處竟逕邀集4位議員及2位地主私下秘密會議並做成選配決議,為實施者違法護航,如此明目張膽實侵害其他更多不知情的地主甚鉅!這種官商黑箱,是可忍孰不可忍?不幸的是,這種黑箱在每個都更個案,其實是屢見不鮮的!
 
一直以來,都更的爭議多被導向於不同意戶身上貼上「貪婪釘子戶」的標籤,這是政商最簡單好用的污名化手段!而且還頻頻奏效!為何沒有人會質疑呢?因為政府與建商已經長期灌輸大眾一個觀念──舊房子不安全,透過都更能夠換新房子,地主又不用出錢,這種好事,不要都更的人不是笨蛋就是貪婪之輩。然事實真是如此嗎?沒有人存疑嗎?
 
其原因是都更的程序確實是繁瑣複雜,絕非一般人能夠輕易的一窺究竟的!正因為如此,恰恰給予建商與政府上下其手與便宜行事很大的空間,造就出建商獲取都更暴利的大溫床,自然讓建商食隨知味,趨之若鶩!殊不知,所有的都更居民都「曝險」在這種儼然成型的政商共構的「都更掠奪」遊戲中,成為被利用品甚至淪為犧牲品而不自知!悲也!
 
自2012年3月爆發文林苑事件之後倖得大法官釋字第709號解釋宣告都更條例違憲。然釋憲後又發生龍腦偷拆案、永春強拆案及長安西路偷拆案,這些都更強拆事件,頻頻發生在目前人氣高漲的柯市長任內!不禁令人好奇,到底政治素人的柯P,您的都更理念是什麼?柯市長您會說市政府仍應以保障多數同意戶權益為理由,進行強拆不同意戶,乍聽不加思索的話,很多人會認同的!換言之,營造同意戶與不同意戶之間的對立,可用來轉移政商共構利益的焦點,並使社會忽略之而不深入探究!如此便於政府獲得政績與建商獲取暴利而言,真是一石兩鳥之妙計啊!
 
重點是,為何不同意戶會存在呢?柯市長身為市政領導人又有過人智商及重症急救專家的素養,不是更應該探討其因果關係嗎?不是更應該找出對策讓這種不合情理法的惡行不要一再地發生嗎?怎會,林欽榮副市長還強勢的要執行公權力強拆不同意戶,這種作為不會讓更多的都更悲劇一再發生嗎?
 
本文必須指出的事實是:政府的公權力於最困難的都更整合的前階段,不積極監督又便宜行事,導致爭議叢生又消極應對!直到最後為完成都更的後階段,才以強勢公權力介入強拆不同意戶,根本是因果倒置!這才是都更窒礙難行的關鍵主因,只是政府與建商不願面對而已!
 
《憲法》第15條明文「人民之生存權、工作權及財產權,應予保障」。都更不同意戶與同意戶都是合法繳稅的市民,都更不同意戶更非犯罪者,國家機器怎能以不同意都更為由,強制拆除並奪取人民的身家財產?
 
《都更條例》第一條明示都市更新是為了「公共利益」!但諷刺的是,自文林苑爆發以來,政府沒有人能證明哪個都更個案?有何實質的公共利益存在?更沒有人去追究這個都更崇高的精神與意義,有落實在哪個都更案?有嗎?有嗎?如果有的話,還真希望,人氣高漲的並信誓旦旦加速都更的柯市長,您能回答這個問題嗎?

 

原文網址: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new/realtime/20171110/123878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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