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11-13 19:04中央社 台北13日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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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日前表示,規定農舍鄰路鄰側恐有違憲之慮。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今天表示,這是為確保農業用地90%能完整留供農業生產使用,絕未違反相關法律原則。

陳吉仲指出,依農業發展條例規定,申請興建農舍的農地必須供農業使用,且不得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,農委會在民國104年10月21日依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訂定農舍經營計畫書,並通函給各地方政府敘明「農舍用地應矩型配置於農地之地界線側及臨接道路」,這是為了確保農業用地90%完整區塊能留供農業生產使用。

陳吉仲強調,104年修正農舍辦法後,申請興建農舍的農民資格核定數,從104年的2905件下降至105年的643件,農舍申請案件大幅下降77.87%,有效降低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的數量。

 

此外,針對宜蘭縣違規農舍的房屋稅加價部分,陳吉仲表示,這是針對房屋價值所做的調整,並不是以土地價值作為核課依據。宜蘭地方法院去年行政訴訟判決認定,房屋稅加價規定未逾越房屋稅條例之授權規定,並未違反租稅法律主義,農委會尊重地方政府自治權責。

原文網址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11632/281619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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