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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10-17 13:56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/台北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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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強化雇主對工作場所安全意識,重大職災意外將建立公開資訊機制,勞動部訂定「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」,建置「全國職災地圖」,未來大如鐵公路工程、隧道等工程,小如電信線路、建物修繕等工程,只要工作場所發生職災死亡案件,一律資訊揭露,公布業主、事業單位、發生場所、死亡人數及死亡原因。作業要點12月1日上路。

一旦職災資訊全面揭露後,諸如建物工地發生工人職災死亡案件都要上網公布,會不會變成凶宅?影響房價?勞動部表示,初期將以宣導為主,希望事業單位注意施工過程的勞工工作安全。

勞動部強調,公布重大職災對象以建築物新建工程、提供對外營業或供公眾使用者為限。自然人(即一般人)非公眾使用建物不在公布範圍內。此外,勞工找工作時,也可以透過職災地圖了解雇主過去職業安全表現。

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任職台北市勞動局時,曾經力推北市職災地圖,加重雇主避免工安意外責任。今年到任後,鄒子廉將職災地圖概念擴及全國,棒子與胡蘿蔔並用,同時訂定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優良案件作業要點」及「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」,前者11月先定期公布獲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、優良單位五星獎、公共工程金安獎事業單位名單,12月起重大職災廠商名單也將逐步全都露。

作業要點規定,凡屬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二項第一款,即發生死亡災害者,即屬應公布的重大職災案件。工程對象包括鐵路、公路、水道、隧道、橋梁等工程興建、改建、修繕或養護,或一般電信線路、輸配電線路、水電煤氣管道敷設、拆除或修理等,另一般建築物進行室內或室外修繕工程也包括。

 

 

根據作業要點,只要勞檢單位確認職災資訊經核定後,即可在勞動部建置的重大職業災害資料庫公布,提供民眾查詢、瀏覽。資訊公布內容將包括事業單位、業主、地址、死亡人數及原因等。不過若事業單位非因現場安全衛生管理或設施不良等情節,致發生職災者,得免公布資訊。

職安署強調,此舉是勞工職業安全創舉,用意在加強雇主強化勞工作業安全防護,雖然部分事業單位對資訊揭露存有疑慮,但勞動部初期將以宣導為主,逐步擴大公布範圍。

原文網址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66/27617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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