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12-18 00:15經濟日報 編譯任中原/綜合外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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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稅法多年來都鼓勵民眾擁有住宅,使人們一直有「有宅斯有財」的思維,認為有房者比...
美國稅法多年來都鼓勵民眾擁有住宅,使人們一直有「有宅斯有財」的思維,認為有房者比租房者多,才代表社會更富裕。但美國總統川普的稅改案,卻可能顛覆這種想法。 路透
 

美國稅法多年來都鼓勵民眾擁有住宅,使人們一直有「有宅斯有財」的思維,認為有房者比租房者多,才代表社會更富裕。但美國總統川普的稅改案,卻可能顛覆這種想法。

 

根據最終版稅改案,房貸額逾75萬美元者,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作為申報個人所得稅時的可抵減額,而現行稅法則以房貸額100萬美元為上限;加上稅改案大幅提高個人及夫婦的標準扣除額,使家庭購屋意願更低。

哈佛大學經濟學者格拉瑟指出,這顯示聯邦政府補助房主的意願有限,也反映房價已甚高,令政府覺得利用稅法來支持民眾購屋,進而鼓勵房價再漲的作法大有問題。

 

格拉瑟等學者反對政府以租稅補助鼓勵民眾購屋,因為稅制補貼加上政府機構的支持,人為壓低房貸成本,鼓勵民眾承擔較高的負債,購買較大的住宅,並買第二戶,又使人們可能增加住宅翻修及個人支出。

專家指出,利息抵減已成為「美國貧富差距的引擎」,因為有利高所得的屋主,且會拉高房價、鼓勵民眾超額借錢。房仲業者已認為稅改將造成重擊。市場人士估計,稅改案降低房貸利息抵減額度,加上各州及地方稅可抵減的金額降低,一些住宅及所得稅較高的州郡房價可能跌10%。

這項改革也可能影響消費支出。

經濟日報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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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網址: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5599/2880755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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